通知公告

裕华路校区电动车停放温馨提示

添加时间:2024-09-22 10:50:13  浏览次数:次   打印   关闭窗口

亲爱的师生们:

为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,消除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,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,维护正常的教学、科研、生活秩序,根据《河北大学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》,驾驶人应按要求将电动自行车整齐停放在指定位置,严禁乱停乱放。裕华路校区的停放地点有两处:

1.天使楼和综合楼之间西侧区域;

2.医学教学楼北侧绿化带的北侧区域(可充电)。

图 裕华路校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(红色标记处)

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,通过统一停放,可以有效减少因乱停乱放造成的安全隐患和通行不便。请不要将电动车停放在教学楼、学生公寓、食堂等公共楼宇楼下,以免堵塞消防逃生的“生命通道”;更不要在实验室、教室、宿舍内私拉电线进行充电,以免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。根据学校规定,对违反停车规定三次的,由管理部门摘除校园电动车通行牌,并禁止该电动车入校。

您的每一份小努力,都是对校园和谐的一份贡献。让我们携手共建一个安全、美丽、和谐的校园环境!

感谢您的理解、支持与配合!

祝您工作学习进步,生活愉快!

医学部安全保卫办公室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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